3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国家药监局通报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3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报。
通报显示,在2023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经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等单位检验,产品标签标示为江西知恩堂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御贝初宝宝夏季爽肤乳、广州柏文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虞美嫩净颜祛痘霜、广州市雅鹏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玫欧丝奢华焕肤熬夜霜共3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检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规定的禁用原料。
其中,江西知恩堂实业有限公司提出样品真实性异议申请。经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被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确为江西知恩堂实业有限公司生产。该企业提供虚假信息、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属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查实后将依法从重从严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江西知恩堂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御贝初宝宝夏季爽肤乳检出禁用原料为萘甲唑啉,2015年12月23日,国家药监局颁布的《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将萘甲唑啉及其盐类列入禁用原料列表,明确禁止其在化妆品中使用。据中国医药信息查询平台资料,此类药物可降低血管通透性,促进血管收缩,连续长期使用易引起反应性充血,对消费者身体健康可能带来危害。
企查查显示,江西知恩堂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本200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张家山工业园清江北二路北侧4号厂房,经营项目主要包括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器械销售,消毒器械生产等。

3批次检出禁用原料的化妆品信息

国家药监局强调,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药监局要求江西、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涉及的备案人、生产企业依法立案调查,责令相关企业立即依法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自查整改。
国家药监局要求,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化妆品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上述化妆品,依法调查其进货查验记录等情况,对违法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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